梦想小说 现代都市 完结版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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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的菜鸟

    男女主角分别是胡从高顺的现代都市小说《完结版小说汉末争霸,我为乱世枭雄胡从高顺》,由网络作家“努力的菜鸟”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他是鲜卑族的!”石川看了一眼那个人直接说道。“就因为这个?”高顺惊讶。石川点头:“是。他叫拓拔木黎,据说他是鲜卑一个小部落的首领之子,他的部落被鲜卑单于和连给灭了,他只身一个人逃了出来,无处可去,正好魏兴招人,他就加入了。”“人品如何?”高顺问道。“人品还好,平日里很沉闷,不怎么说话,骑射很厉害!”石川老实回答。高顺走了过去,石川等十八人马上跟上,随时护卫。“你可愿意跟随与我?”高顺看向拓拔木黎问道。拓拔木黎抬起头,一脸的不可思议,直接愣了两息时间,然后狂喜,狠狠点头,用生硬的中原话说道:“愿意!”随即反问:“可我是鲜卑人,将军,您愿意收下我?”高顺笑笑道:“只要是忠心投效,而且人品没有问题的,我都可以收!”拓拔木黎立刻跪地,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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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鲜卑族的!”石川看了一眼那个人直接说道。

“就因为这个?”高顺惊讶。

石川点头:“是。他叫拓拔木黎,据说他是鲜卑一个小部落的首领之子,他的部落被鲜卑单于和连给灭了,他只身一个人逃了出来,无处可去,正好魏兴招人,他就加入了。”

“人品如何?”高顺问道。

“人品还好,平日里很沉闷,不怎么说话,骑射很厉害!”石川老实回答。

高顺走了过去,石川等十八人马上跟上,随时护卫。

“你可愿意跟随与我?”高顺看向拓拔木黎问道。

拓拔木黎抬起头,一脸的不可思议,直接愣了两息时间,然后狂喜,狠狠点头,用生硬的中原话说道:“愿意!”

随即反问:“可我是鲜卑人,将军,您愿意收下我?”

高顺笑笑道:“只要是忠心投效,而且人品没有问题的,我都可以收!”

拓拔木黎立刻跪地,做了一个有些怪异的动作,先是咬破右手食指,将鲜血在额头抹了三道横线,然后双手握拳,然后左手在下,右手在上,朝着自己胸口心脏位置猛烈一砸,做出一个握旗杆的姿势:“我拓拔木黎对苍狼之神发誓,自今日起效忠将军,永生不叛!”

石川也表情陡然严肃起来,对着高顺轻声说道:“将军,这是鲜卑族的礼仪,他们信奉苍狼之神,一旦宣誓,就永生不再背叛,其他可能作假,但他们从来不会用苍狼之神欺骗人。”

高顺懂了,这是他们的信仰,这个拓拔木黎对着自己的神明发誓,的确是做出了最为郑重的承诺了,跟刚才石川是一个性质。

“好,起来吧!你今后吧名字改一下,就叫木黎吧,你的全名记在你心里就好,另外,以后做事都跟着石川他们学一下,做到跟汉人一样。”高顺点点头,让拓拔木黎归队。

高顺也不得不注意一下,汉人跟鲜卑人、匈奴人不断征战,仇恨太大,他也不能让人一眼看出他带着一个异族人,不然会招来很多麻烦。

“是!”拓拔木黎仅仅一个字,从地上捡起一柄刀就站在了队伍里。

高顺心情很不错,这就有了19个兵了,起码不算是光杆司令了。

“将军!你连异族人都收下了,为何不愿收下我们?”剩下的俘虏中有一个人愤怒喊道。

高顺看向他,冷冷一笑道:“因为我刚刚在你们的眼里看到了仇恨的光,若是你有机会,肯定会报复。你的野心不少,之前对陈黑子满脸谄媚,作了俘虏刚刚活命,就开始为没有得到更多的好处对我质问,你扪心自问,你会对我忠心不二吗?”

“你……混蛋!凭什么?难道我这个汉人还不如那个异族人?”那人还想争辩,却是哑口无言。

“杀了他,其他人绑起来!清理战场,半个时辰后进山!”高顺连看都不看他,发出一道命令之后,转身走向一边。

话音刚落,一道身影已经如风一般冲到了那人面前,手中兵刃一挥,一颗人头瞬间飞起。

……

在远远看到后面有大批人马过来的时候,高顺留下五个受了轻伤的士兵看守剩下的俘虏,转身带着19个新收的亲卫和其余45个士兵骑马进山。

沿着从沙尔沁的一条山道进山直接冲往魏兴的部落驻地,有了这些新收的护卫的指引,他已经有绝对把握直接将魏兴部落清剿。

石川告知他,魏兴自从进入了大青山中,就做起了土皇帝,变的比鲜卑人还要残忍和暴虐,但凡带来的人中,只要有携带的财物,都必须上缴大半,有姿色过人的女子,他都会自己霸占享用,玩弄几天后,再赏赐给其他人,甚至还会带队去劫掠汉人,所过之处,比鲜卑人还要疯狂。

鲜卑人还只杀成年男人,女人和孩都会带走,而他却只带女人,小孩一个不要,全部杀死,说是这些人只会消耗粮食。

而石川这些人,都是因为身上没有财务,也不愿跟他一样听话,一直被边缘化,有好处的事情都不让沾边,脏活累活却都是他们的,之前被高顺杀了的那个陈黑子就是魏兴的一个狗腿子,向来嚣张霸道。

听了这些,高顺直接愤怒,原本还只是想追回粮食的,现在,他已经对这个魏兴下了必杀令。

高顺心头悲愤,他有这超越这个时代2000年的历史轮廓,自然知道中国历史上的那些投靠异族的汉奸向来比异族还要残忍,没想到今天是亲身经历了。

就如同抗战时期,伪军比鬼子还要让人可恨,他此刻也对魏兴痛恨至极。

沿着山道一条溪流进山,连续走出二十里,便有了一处哨卡,不过有石川他们,自然无处藏行,直接被拿下。

再向前五里,有一条山谷,名为白狐沟,两边青山巍峨高耸,山谷中一条三十多米宽的山道绵延向前,最里面十里,就是魏兴的部落驻地。

虽然看起来简单,但若是没人指引,这里高山林立,树木繁茂,随便进来还真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寻找,搞不好连自己都能迷路。

连续解决了三道哨卡,高顺已经站在了山谷入口处。

里面是一个巨大的山坳,足足有十多个足球场大小,一条溪流在山坳一角汇聚了一个小湖,成为了水源,四处平坦。

“呵呵,这个魏兴倒是会选地方,群山环抱,山清水秀,倒是一块风水宝地!”高顺也不由得赞叹,放在后世,这种地方绝对是一块旅游避暑休闲的好地方。、

山谷的另一边,建造了很多房屋,茅草房、帐篷,大大小小各有不同,不少人在忙碌,不过,却没有什么欢声笑语,反而不时传出一些男人放肆的笑声和女人的尖叫。

“主人,最中间那里,那个小木楼,那里是一个单独的院子,那就是魏兴的大院,也是这里的小衙门,仓库也在那个院子里,一切财物都被他亲自把控。”石川提醒道。

“院子里有多少人防守?”高顺眼中一片冰冷。

“一般情况下有二十人,都是他挑选出来的看着顺眼的人。”

高顺抽出自己的佩刀,高举起来:“直接突击那个院子,以最快速度斩杀魏兴,普通百姓不要杀,其他人,胆敢阻拦的,杀无赦!”

“杀!”

一瞬间,65个人如同一柄锐利无比的长剑一般直接冲了出去。


五原郡,九原城西五十里。

郁郁葱葱的大草原上,没过小腿的野草向这四野里铺展开来,满眼绿色,很是壮观,让人心旷神怡。

一条数米宽的浅浅溪流默默朝着东方流淌,不时有鸟雀小兽在荒草间出没,顷刻又一个闪身,消失不见。

高空中,阳光明媚,一只雄鹰飞旋翱翔,锐利的目光不断的扫视着地面,寻找着自己满意的猎物。

很快,它就找到了自己美味可口的午餐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雄鹰的翅膀一抖,陡然间改变了方向,如同一道利箭一般就从高空俯冲了下来。

雄鹰似乎都想象到了自己吃着美味的兔肉的美好情景。

那只兔子本来在啃噬着嫩绿的青草,陡然就发觉了危险降临,瞬间就要后退一瞪,弹射而起,向着远处逃命。

忽然,异变陡生,一只干枯的毫无血色的大手准确的捏住了野兔的脖子。

“咔嚓”一声,野兔的脖子就被捏断,直接毙命。

一个人提着野兔坐了起来,一把锋利的匕首直接划破了兔子的脖子,殷红的鲜血立刻就流了出来。

他毫不迟疑的就将嘴巴对准了野兔的脖子,拼命的吮吸起来。

温热的鲜血流进喉咙,让他感受到了极大的满足感,他又可以多撑一天了!

五六天了,他就靠着这个方式,硬生生的撑了下来。

等到再也喝不到鲜血的时候,他才放下了野兔,准备用匕首切开野兔吃肉。

不过忽然,他就停住了动作,目光锐利的看向了远处。

“嗯?”

他耳朵微微一动,朝着一个方向看了过去。

大约在几百米外,有一队人走了过来,这让他眼中陡然光芒明亮起来。

“人!”

终于看到人了,这对于他来说,简直如同一个天大的好消息!

他收起匕首,慢慢站起身来,提着野兔朝着那队人迎了过去。

很快,那一队人也发现了他,但并没有和善的微笑,而是快速的戒备起来,还有两个人直接从背上拿出了弓箭对准了他。

“你是什么人!”对方冷声喝问,是北方方言,还能听懂,不过敌意十分强烈。

他也愣住了,对面的的确是人,只是怎么穿着太奇怪了啊。

他已经数过,对面一共有14个人,11个男人,3个女人,其中,两个孩子,一个老人,剩余的都是从少年到中年不等。

每个人身上穿着都是破破烂烂的,面黄肌瘦,就跟叫花子一般。

最主要的是,那些人的服饰明显不是他见过的任何一种服饰,破烂的粗布衣服上裹着兽皮的,屁股上大洞露出肉的,而且还都是那种古代的斜领大襟衣服,这里虽然是蒙古草原,蒙古族人也有这种衣服,但是如今的社会,什么时候还会有怎么穷的人啊。

关键是一群大男人们头发都很长,不是扎着马尾辫就是在头顶挽着一个发髻,行为艺术?

那个满面虬须的中年汉子大哥你是多久没刮胡子了,一手指长?而且还用弓箭,腰上还挎着一把大砍刀,这也就在电视上看到过的吧!

另外一点就是,他这个地方很奇怪,他连续找了好几天,走了上百公里,竟然没见到一个人,没见到一条公路,和蒙古包,也没有多少人类生存的痕迹,到处都很原始,一切都太奇怪了。

“你们是什么人?从哪里来的?”他问道。

对方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不过却是马上惊喜起来:“是汉人!不是匈奴鞑子!那就好!”

对方直接收了武器,都慢慢走了过来。

他愣了一下,汉人?匈奴鞑子?这词语好像也就在上学的时候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啊。

他能看得出,对方这些人都很虚弱,就是那个中年汉子,也有些消耗过度体力不支的样子,比他好不了多少。

“哇,阿爷,他有兔子!他打到了兔子!”那个小男孩忽然就惊喜的叫了出来,满眼放光的看着他手中的兔子。

他微微一笑,迎上去道:“想吃兔肉啊,告诉我你们什么人,从哪里来的,要到哪里去?”

小孩子倒是不怎么怕他,直接就跑了过来,直接就自报家门:“我们是从朔方那边逃过来的,要去九原城,匈奴鞑子又来劫掠了,他们冲进了城里,我们汉人被杀了好多,我父母也死了……呜呜!”

小男孩说着说着忽然就哭了!

他再次愣住了,匈奴鞑子劫掠?杀汉人?这……他感觉三观有些错乱了。

后面的人发现他没有为难小孩子的意思,也都面色缓和了。

那位中年人走过来朝他抱拳道:“这位兄台,不知道怎么一个人在此啊,如今匈奴鞑子又开始肆虐了,你这样太危险了,跟我们一起去九原城吧,等去了九原城,那里有大军守护,有飞将军镇守,那些匈奴鞑子也是欺软怕硬,从来不敢去九原城肆虐!这里虽然已经是九原城范围,但还是太危险了!再说晚上还有狼群,万一碰上了,可就死定了!”

人群里那位老者也走了出来,问道:“年轻人,还未请教你的高姓大名啊,看你一个人能在这草原上存活,想必本事不弱,哦,抱歉,小老儿胡从,字运暠!”

“我姓高,老人家叫我高顺就好!”

“高顺!公子好名字!”胡从夸赞道。

高顺都无语了,这名字还好?

这名字就是老爹当初太懒,随便取的,说是顺口!

不过他越来越蒙圈了,自从他执行任务被敌人炸弹给轰飞了之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然后等醒来,就出现在这么一个满眼碧绿的大草原上了,而且全身衣服破烂。

上身基本全部毁坏,也就是防弹衣还算完好,没让他变成衣不蔽体。

大腿上裤子就剩下半截,就像一个裤边没处理过的大裤衩,陆战靴竟然出奇的完好,全身上下的物品,仅仅剩下一柄插在陆战靴里的多功能军刺,被他直接当匕首用了。

关键是,他竟然全身上下没有伤痕,仅仅只是能量消耗过度,全身脱力严重,比较虚弱。

还好,他的特种兵生涯让他在这种环境下获得了极大的生存能力,至少,还活着。

朔方、九原,这些地名都是古地名,他倒是听说过,可是他感觉很荒谬。

如果对照现代地图,他出事地点和他出事地点似乎差别不大,都在内蒙古境内,但曾经可是一片黄沙,很多地方不是黄沙也是一片荒漠的,根本见不到几根草的,可这里看过去满眼绿色,简直让人眩晕,好陌生啊。

“高叔,您能给我吃点肉吗?”那个小男孩见高顺半天没回他话,再次开口问道。

高顺看了一眼这些人,明显都对这兔子有着莫大的希冀,他微微一笑道:“当然可以,给,你们都吃点吧!”

说着他就把兔子递给了小男孩。

胡从上前抱拳道:“小老儿代大家多谢高壮士了!”

高顺被这种古代礼仪看的一愣一愣的,不过赶紧摆手道:“不用客气,都吃吧,不过这么多人,一只兔子肉太少了,你们先找个地方收拾一下生火,我再去打一只来!”

他转头看向那位中年汉子:“这位大哥,可不可以借你的弓箭用用?”

那中年汉子马上取下弓,连同箭筒一起给了他,笑道:“兄台既然会射箭,随便用就是!”

高顺道谢后接了过来,然后仔细的感受了一下这弓。

弓制作的很粗糙,不过,力道很强,弓弦用马鬃制成,凑合能用。

高顺抽出一支箭,搭上对着二十米外的一棵长的最高的草射了出去。

“呃……”

那中年汉子本想要夸赞两句的,看到这一幕,果断低头,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高顺也皱眉,这跟想象的差太远了,他竟然只射出去了十来米远,箭支就钻地了。

继续!

他又再次抽出一支箭,对准那株草射了出去。

第三箭、第四箭……一直到他射到第十九箭,他把所有的箭支都射完了,他终于能把握住了这张弓了。

这弓太粗糙,弓弦也不行,弹力不足,加上他根本不会用,准头太差,也就最后一箭才射中了目标。

他将这些箭一一找了回来,再次找了一个目标练习起来。

就这样连续四次,他总算能做到命中率100%,力道也强劲很多。

那中年汉子都看呆了,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箭术进步这么快的,简直飞速!

高顺这才收回所有箭支朝着远处走去,小河边,总会有很多猎物的。

时间不长,他就再次回来了,手上再次提回来了一只肥硕的兔子。

“兄台,你……简直神射手啊!”那中年汉子简直佩服的五体投地。

“呵呵!走吧,去烤兔子肉吃!”

高顺已经决定先跟这些人一起走了,他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自己到底来了个什么地方!

满眼碧绿的草原、一群身穿古人服饰如同叫花子一般的逃命的汉人、匈奴鞑子、飞将军、朔方、九原城……一切都很陌生,他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


听到是高顺的声音,牛二立刻闪身躲开,魏兴也看向了高顺,同时木黎也到了跟前,怒视那个鲜卑人。

魏兴长枪一指,目光凛冽:“你是何人?”

“魏子恒是你本家?”高顺没有回答他,却是反问一句。

不过这一问一答,魏兴已然明白了事情的缘由了,目光更加冰冷道:“子恒果然出事了,原本还以为有大军来围剿,没想到只有你们几个人,那正好,等斩杀了你,好给子恒报仇!”

高顺也是单臂微微提起铁枪,枪尖微微向前指向魏兴,做了一个随时出手的姿势,冷笑道:“你错了,魏子恒并没有死,他此刻正在久远城里大吃大喝呢,等捉了你,送去跟他一起作伴!”

“你找死!”魏兴陡然大怒,直接朝着高顺就是一枪刺来。

高顺双目微眯,陡然提枪迎上,喝道:“来得好!”

就在高顺对战魏兴的同时,旁边木黎也直接对着那个鲜卑人斑鲁奇出手了,同时牛二也带着其他人冲向剩余的人,院子里瞬间形成三个战团。

高顺目的是在熟悉冷兵器作战,和锻炼枪法,因此没有直接下杀手,看起来,两人倒是打的难分难解,旗鼓相当。

没有了魏兴的阻挡,魏兴原本带着的人自然没有对手,纷纷被围杀殆尽。

而高顺跟魏兴对战了五十余招,终于发现对方枪法很一般,心中也是没了兴趣,直接手腕一抖,枪法一变,刚才还跟对方缠斗的招数陡然变得凌厉无比,直接刺向对方咽喉。

魏兴被吓的不轻,急忙横枪向上一推,企图格挡开这致命一枪,可惜,高顺这一招本来就是虚招,没用全力,手腕一抖,枪尖顺着枪杆陡然滑向魏兴的左手。

魏兴赶紧想要后退都来不及,只能松开左手,放开枪杆,惊出一身冷汗。

但高顺的招数可没有完,不等力道用老,再次一变,枪尖趁势直接刺向魏兴的左肋。

“噗嗤!”

一声清晰的利器刺穿血肉的声音响起,魏兴也陡然惨叫一声向后跌倒,已然重伤。

高顺紧跟而上,枪尖对着他的胸膛就猛刺而去。

魏兴想要身形不稳,想要格挡,但是仅仅右手根本用不上力,连挡开都做不到,直接被高顺一枪刺中心脏,来了一个透心凉,直接钉在地上。

“你……”魏兴一句话都没说出来,直接毙命。

魏兴毙命,所有人大受鼓舞,而那边牛二已经带人解决了其余人,带人将小楼给围了起来。

木黎明显不熟悉枪法,完全将铁枪当成长棍使用,上去就是一通猛打猛砸,让对手连连后退,明显已经提不起力气。

接连猛砸十多下,斑鲁奇终于抵挡不住,手上的弯刀也握不住了直接掉落,而木黎则是直接当头一棒猛砸而下。

只听得“噗”的一声,那斑鲁奇的脑袋就变成了一颗烂西瓜,红的、白的四处迸射,场面恐怖至极。

战斗结束了,高顺这才有机会查看情况。

牛二带的四十五个人如今只剩下三十二个,大多带伤,就是牛二自己背上也被射中一箭,好在并不在致命位置,情况还算好。

木黎大腿上中了一箭,但已经被他拔掉,鲜血横流,剩下的十八名新收护卫,相对情况较好,有两人中箭,都不在要害,回去修养一下,恢复不是问题。

“牛二带几个人查看一下,有没有能救治的兄弟,其他人,守住院子,等待大军到来!”


吕布也就是随口一问,没想到高顺竟然主动开口,顿时让他意外:“高兄弟有何良策!”

高顺道:“不知上次审问魏子恒的结果如何?”

听到问起魏子恒,吕布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怒道:“招了,不过那个家伙竟然是私通叛逃鲜卑的族人魏兴,偷偷将将粮草一点一点的转运出去送给鲜卑人了。”

高顺顿时明了,感情上次吕布让曹性跟他发难,原来也是因为怀疑他吧。

“那可否派大军围剿啊?那些粮食抢回来必然不少。”高顺建议。

吕布放白眼:“若是能抢回来本都尉哪里还会坐在这里?那些叛逃的汉人虽然不像鲜卑人一样能骑善射,但确是在大青山中四处躲藏,眼线众多,大军还未到,他们便四处躲藏起来了,大山阻隔,根本无法围剿。”

高顺忽然笑道:“吕都尉可谓是当局者迷啊,咱们手上不是还有魏子恒嘛,既然他私通鲜卑,那自然有联络办法,有他在,难道还不能把贼寇给引出来?”

吕布看向高顺,目光灼灼:“你可是想到了什么好计策?”

高顺道:“还没有,不过我想见见魏子恒,兴许能有合适的办法。”

吕布盯着高顺了看了看,点点头道:“好,那就试试!”

没多久,高顺就在牢房里见到了已经有些不成人形的魏子恒,此刻的魏子恒几乎遍体鳞伤,躺在冰凉的地上,再这么下去,或许要不了几天就会一命呜呼。

“魏子恒,起来,有人来看你了!”狱卒大声喊道。

魏子恒浑身颤抖了一下,挣扎着慢慢爬起来,看向门口,当他看到高顺的时候,顿时全身战栗:“高……顺,你……你……”

高顺冷笑:“还这么恨我啊,若不是当初我向吕都尉求情,你只怕早都投胎去了吧。竟然不知报恩还想要对在下出言咒骂不成?看来,我是异想天开了,本来还想救你一命的,如今应该不需要了。”

高顺作势转身就要离开。

魏子恒连忙拼命呼喊:“高……公子,且慢。方才,魏某一时心绪不稳,还望见谅,求您救我,只要你能救我出去,魏某甘愿做牛做马,供您驱弛!”

高顺笑道:“这还差不多,想活命也不难。”

魏子恒陡然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马上抱住牢房木头柱子急切说道:“还请高公子指点。”

高顺点点头:“你应当知道,吕都尉最在乎的是那批丢失的粮食,只要能把粮食找回来,你要活命也不难。”

魏子恒顿时沉默,好半天才叹气道:“若是想要粮食,只怕很难了,鲜卑人时常劫掠,就是为了粮食和人口,魏兴带着部族躲在山里每日吃用消耗很大,就是抓到他们,只怕也剩不下多少。”

高顺摇摇头道:“这可不一定,你只要配合,抓到了魏兴,就可活命,粮食的事情根本不用你操心。”

“这……”魏子恒为难。

高顺已经知道了魏子恒招供的结果,笑道:“魏文书,你自己都要性命不保了,你可是见到魏兴派人来救你啊?任何时候,自己活着才有希望,若是自己都死了,那一切都是空的!”

高顺很清楚,对于魏子恒这样的软骨头,这种说辞才有作用,因为他关心的也只是他的命和前途,苟,才是软骨头的生存哲学。

过了几秒钟,魏子恒似乎也下了什么决心,抬头看向高顺:“高公子要魏某如何做?”

高顺嘴角勾起:“好,魏文书果然是聪明人。出去说话!”

“来人,送魏文书出去!”高顺喊了一声。

他之前就跟吕布打了招呼了,他要做什么,暂时都不要阻止。

吕布其实就在不远处听着,闻言朝一个狱卒头目点点头,转身就走了出去。

半个时辰后,魏子恒洗过了澡,换上了一身干净衣服,坐在桌子前看着那桌上一根香喷喷的烤羊腿。

就要伸手去拿那羊腿时,高顺却是拦住了他:“魏文书,你难道还不愿意提供一点有用的东西吗?或者,还想再次回到那大牢里去。”

魏子恒已经被折磨的不像样子,就是伸手拿东西也有些哆嗦,一条腿也断了,此刻听到“大牢”两个字,顿时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连连摆手道:“不不不!求高公子,千万不要把我再送进大牢了。”

高顺脸色一冷道:“那就提供点有用的东西,否则,你觉得我今日是陪着你来聊天的吗?”

魏子恒陡然一惊,他也是聪明人,不然也不可能凭着文书身份被吕布认命为管理钱粮的人物,略微思索,马上就说道:“想要引出魏兴并不容易,小人虽然与他是亲戚,但飞将名声在外,魏兴也不敢接近这里。想要见到他,只能是去阴山里。而要进阴山里,就必须以……送粮的名义……”

高顺淡淡道:“继续说,只要行得通,一切好说!”

魏子恒看着那一根羊腿口水直流,几乎都能把眼珠子瞪出来了,但是被高顺阻挡着,他毫无办法。

最终,他瞪着这那根羊腿快速说道:“只要有一百石粮食,就能将魏兴的部众给引过来。”

然后,魏子恒详细的交代了如何联络,如何送粮,如何对暗语,等等,最终交代完一切后,他终于如愿以偿的拿到了那根烤羊腿,瞬间如同饿死鬼一样大口朵颐起来。

吕布这时从屏风后面缓缓走出,拍手叫好:“哈哈,高兄弟,还是你有办法!”

魏子恒咬着一块羊腿肉,整个人都呆住了,不知道是该继续吃还是该赶紧跪地磕头。

“吃吧,吃饱了好干活!”吕布一脸嫌弃的瞥了他一眼道。

魏子恒顿时如蒙大赦,赶紧吃肉,嘴里含混不清的说道:“多谢吕都尉,多谢高公子!”

吕布淡淡道:“高兄弟已经是户曹史了,若不是他替你求情,你有100颗脑袋也没了。想要活命,那就好好配合高兄弟,把魏兴给我抓住,将粮草夺回来。”

“是!是!小人一定竭尽全力!”魏子恒赶紧点头如小鸡啄食。

魏子恒暂时就被软禁起来了,不过相对于他之前在牢里却是已经如同身在天堂了,根本不敢有丝毫反抗之心。

挨过饿的人才知道饥饿的可怕,吃过苦的人才明白幸福的可贵,因此,魏子恒打死都不想再被关进大牢了,只有出卖亲戚,对他现在来说,完全无足轻重,至于那个亲戚魏兴,根本无法跟眼前的这根烤羊腿相比。

吕布此刻满心关心的就是想着如何把粮草给夺回来,而且,只要抓到了魏兴,哪怕是将人头送到刺史府去都定然是大功一件,将会获得是赏赐必然不少,吕布心里充满了期待。

既然有了办法,吕布立刻拉上高顺一起去商议如何进行这件大事。


一支骑兵队伍陡然在山谷冲杀过来,那造成的影响简直恐怖无比,刹那间就将这一处山坳里变成战场。

所有的人都先是一愣,等看清了那一身全副武装的皮甲队伍,接着就是全部哭爹喊娘的四下里逃命躲避,纷纷朝着几个通往山外的出口处狂奔而去,山坳里彻底大乱了。

在灭杀了陈黑子那一帮人之后,早已换上了长枪制式武器的人马此刻完全恢复了他们的巅峰战力,在这和平坦的地形中冲杀起来,根本无人可挡。

虽然有人已经反应过来立刻就提起了武器,可他们根本来不及去寻找自己的战马,面对骑兵的冲杀,几乎没有半点悬念,但凡阻挡者,全部被一冲击溃。

高顺没有带队,他很清楚自己根本不了解冷兵器时代的战阵冲杀,因此,他将指挥权暂时交给了牛二这个老兵,他自己则是带着自己的19名护卫跟随在后面。

惨叫声接连响起,只要是在沿路阻挡的,全部瞬间死亡,让一行人不菲吹灰之力冲到了这一处部落的核心位置,魏兴的小院门口。

而此刻,小院里的防卫人手也终于组织起了自己的防御,一支支弓箭迅速从墙头四处激射而来,马上就有两名士兵中箭坠马。

“冲进去!”牛二大吼一声,带队直接朝着大门冲了进去,到了这个时候,已经不可以有其他选择,不然速度减慢下来,骑兵就是活靶子,等着人射杀。

高顺是跟在后面进入小院的,一进去,他就看清楚了里面的情况。

战马到来这里已经没有多少用处,奔跑不起来的骑兵根本就是不算骑兵,而牛二此刻已经带人击溃了刚刚冲击过来的二十多名手提武器的防守力量朝小楼冲去。

这个选择很正确,因为他们没有携带弓箭,只有说上的长枪,因此只有尽快拿下小楼才能解决战斗。

看到这一幕,高顺果断对自己身后19名护卫下令:“木黎,带领9个人前往右侧墙壁,解决那些弓手,其他人跟我去解决左侧墙上的弓手。”

20个人瞬间分城两队,牛二他们已经吸引了全部的火力,高顺他们暂时没人顾及,让他们毫无阻挡的接近了墙角。

知道这个时候,墙上的弓手才注意到了急剧靠近的危险,其中一个靠近的弓手直接将箭头对准了高顺。

高顺双眼微眯,陡然一个就地翻滚,捡起两颗大小的石头就对着两个对准他的弓手砸了过去,两支箭羽也落在了他刚刚站立的位置上,但他扔出去的石头也到了那两人面前,距离仅仅五六米,石头跟弓箭除了威力不同外,其他没什么区别。

而且高顺的目的也不是想要靠石头击杀对方,只是一种干扰而已。

果然,两块冲着对方面门而去是石头让两个人都是瞬间躲避,而高顺等的就是这个机会,腰部和腿上发力,微微下蹲,猛然跃起,脚尖在墙面粗糙的石头棱角上借力,身体猛然就窜了上去,最后,双手抓住墙头棱角,轻轻古月哥翻身,高顺已经站在了墙头。

“嗖!”高顺毫不停顿,一个闪身就到了一个弓手面前,抬手,挥刀,弓手阵亡!

只要是近身格斗,高顺不逊任何人。

接着冲向下一个……直到他已经斩杀第三人之后,这一侧墙面上的人才全部将弓箭对准了他。

高顺干脆抓起刚刚斩杀的那个敌人尸体当成了盾牌,向前猛然推进。

这本来是一种让人不齿的做法,但作为特种兵,战场上的首要原则就是保证自己存活,其他的都要向后靠,这一准则已经深入骨髓,完全就是一种本能,根本不用思考,因此,对于这一行为,高顺甚至都没有什么思考就做出了。

墙头的弓手被高顺吸引,其他人自然没有了任何顾忌,都各展所长,纷纷爬上墙头,也宣告着这一侧墙头的战斗进入尾声。

另外一边,木黎手上提着一杆铁枪,如同孙猴子玩金箍棒一样将铁枪舞成了一朵花,直接挡下了所有射向他的箭羽,迅速靠近墙角,再靠近墙面三米处,直接发起冲锋,丝毫不避讳箭矢,的如同一只猿猴一般一跃而起,一下子就攀上了墙头,一个翻身就站在了两米多高的墙头上,紧接着就像一颗炮弹一般朝着最近的一个弓手冲了过去。

没有了弓手发压制,牛二一队人自然没有了丝毫压力,而地面上的其余人已经被斩杀干净,顺利冲到了小楼门口,直到这时,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才提着一杆长枪带着五六个人冲出了小楼门口。

此人一身皮质战甲,全身肌肉发达,提着枪往那边一站,还真是有股威风的气势。

跟随他冲出来的,还有一个头上扎着几根小辫子,头上盯着一顶尖顶兽皮帽的家伙,两只狭长的眼睛如同阴险的毒蛇一般,冷冷的打量着牛二等人,明显是一个异族人的装束。

“何人胆敢如此大胆!”那壮汉怒吼一声,面色铁青一片。

“杀!”回答他的只有牛二的这一身爆喝!

“杀!”跟随这牛二身后的其他人也是跟着齐声爆喝,然后一冲而上。

他们虽然没有列成战阵,但人数实在太多,冲击过去,也是他们五六个人难以阻挡的。

不过,那人的确厉害,竟然手腕一抖,长枪格挡开三杆武器之后,顺着缝隙,一击刺穿了一名士兵的胸膛。

而旁边那个面色阴冷的

高顺带人解决了战斗,这才看向小楼,顿时目光一凝。

“主人,那人就是魏兴!”石川马上说道。

高顺心中恍然,难怪能带人来到这里,果然是有些本事的。

“那个异族人是什么人?”高顺问道。

石川摇头:“不清楚,小人只知道他是昨天才来的,好像是鲜卑人的一个大人物!”

就在魏兴斩杀了一名士兵的同时,那个异族人也提起了弓箭,直接射出一箭,将一名士兵射杀,形势陡然变的危险起来。

而另一边,木黎也已经解决了战斗,身上似乎已经受伤了,但他却是看向小楼方向,目光愤怒无比,直接跳下墙头,朝着小楼冲去,同时爆喝一声:“斑鲁奇,纳命来!”

随着这一声怒吼,魏兴身边那个鲜卑族人,也是陡然一惊,接着冷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拓拔木黎你这个老鼠啊,和连单于还在找你呢,正好,今日提着你的首级回去,应该又是一件大功。”

高顺闻言一惊,马上吩咐道:“石川,立刻封锁守住院子,阻止其他敌人进入,我去支援牛二!”

在冷兵器时代,一名大将虽然不足以独自击溃一个战阵,但面对百十名普通士兵还是没有难度的。

牛二的确勇猛,但他只是力气大,常年征战锻炼出来了,但若是凭借个人武力,根本不是那个魏兴的对手,若是高顺不出手,那几十个人就算不会被杀光,也会所剩无几。

“牛二让开!”高顺大声喊着,然后自己就提着自己的那杆长枪冲了上去。

长枪对于高顺来说并不陌生,他虽然更为擅长热武器,但是作为男孩子哪个不是从小喜好舞刀弄棒的,而且他的邻居就是一名武术教练,因此从小就练,刀、枪、棍、枪、剑,几乎都练过,也正是从小养成的那一股热血。让他最终在高中毕业后Juin选择了参军。

虽然他那个教练传授的都是表演为主的“花架子”套路,但后来参军成为特种兵之后,他慢慢的将那些花哨招数都去掉了,尤其是在成为特种兵之后,冷兵器的学习也让他彻底改掉了那些花架子招数,一切只为击杀目标为目的,因此,他敢于直接正面对战魏兴,也正好向用他来开始自己的乱世斩将首秀。